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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的虱子一样,他们伪装得再好有鬼用?早暴露了!
申泽涂觉得白亦墨翘着尾巴得意笑得样子实在可爱,忍不住揉了揉他头上的呆毛:“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?”
“很简单啊!我的想法是这样……”白亦墨将他作乱的爪子打掉,瞪了他一眼,不知道男人的头摸不得吗?“虫族onle就是鱼饵,将它摆在这里,势必会吸引大量邪派精英们进驻。我可以用点手段,精准搜魂——只要不贪心,就神不知鬼不觉,不会惊动他们的。”
大巫爸爸说着,发出桀桀的怪笑。
“论实力,执剑军团明明比那些老鼠厉害得多,他们只是太能藏了。以前拿他们没办法,但谁叫他们自投罗网呢?通过搜魂,得出来的情报绝对可靠,一方面我们能把他们在军中安插的卧底找出来,一方面,我们又能定点他们的老巢!我小时候最爱的游戏就是去田里挖老鼠洞了,抄家灭族,片甲不留!”
虽然圣虫没在白亦墨体内,但这家伙的杀性竟一点不比申泽涂小。
只能说惹谁也别惹玩蛊的了,这些大巫心都脏!
申泽涂挑了挑眉:“这还真是意外之喜了!”
“我决定了,这回不能光让你一个人爽,我也要进游戏里,马甲我都想好了,我要做巨瞳幻形虫,就趴你背上,咱俩双剑合璧,做一对雌雄大盗,一起勇闯天涯!”做了这么长时间狗策划,白亦墨显然有些腻了,觉得还不如自己亲自下场,当一个快乐的大虫子。
申泽涂倒不反对他跟着浪,但巨瞳幻形虫?
这鬼虫子之前出镜过,长相非常奇葩,一只巨大的竖瞳占了全身总面积的五分之三,下方十八根触手,最出众的能力是透视,和精神催眠,平日里喜欢潜伏在密林深处,然后平等地□□所有路过的、它感兴趣的其他种族,雄性雌性无所谓,邪恶的令人发指。
虽然游戏中的大王锹虫只是少帅的马甲,现实里几乎没谁知道那位英雄皮下是他,但叫他背着一只巨瞳幻形虫在沦陷区野外招摇过市?
申泽涂表示非常抗拒,不然你换一个马甲呢?
白姓大巫任性地拒绝了他的提议,顺便给他洗脑巨瞳幻形虫的好处——
首先这玩意儿个头比较小,体重也比较轻,加上十八根触手,相当于十八根安全带,绑在大王锹虫背上,又稳当又不影响他赶路、杀虫的速度!
什么?你说为什么非要绑在你身上?我没腿不会自己走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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